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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数第十一

—— 物之量、度、序

象数者,意象六论之首也。

物有象,必有数。数者,物之量也,物之度也,物之序也。无象则数无所附,无数则象无所量。象以显数,数以明象。象数合,而物之体用全。

一、数之本原

数非人为,乃天地所生。

河图之数

此五者,万物之数本也。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;地二生火,天七成之;天三生木,地八成之;地四生金,天九成之;天五生土,地十成之。生数主始,成数主终。生数主动,成数主静。生数为体,成数为用。

洛书之数

戴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为肩,六八为足,五居中央。九宫之数,应九野、九星、九州、九窍。其数纵横十五,阴阳和合。洛书者,数之变也,象之动也。

大衍之数

大衍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。分而为二以象两,挂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时,归奇于扐以象闰。五岁再闰,故再扐而后挂。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

大衍者,推数之用也。揲蓍求卦,以数推象,以象明理。

二、数之分论

生数与成数

生数者,一、二、三、四、五也。物之始生,其气方萌,其数尚小。

成数者,六、七、八、九、十也。物之既成,其气已壮,其数乃大。

生数为体,成数为用。体以立本,用以成事。

天数与地数

天数者,一、三、五、七、九也。奇数为阳,属天。

地数者,二、四、六、八、十也。偶数为阴,属地。

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此万物之总纲也。

阴数与阳数

阳数:一三五七九,主动、主升、主散、主热。

阴数:二四六八十,主静、主降、主收、主寒。

阳数用事,物必动;阴数用事,物必静。阴阳和而物得其序。

三、象数与七元

象数与由

物之所由,数藏其中。

古以干支纪其数,今以年号计其数,皆所以明物之由也。

象数与形

物之所形,数可量之。

古以规矩度其形,今以数学量其形,皆所以明物之形也。

象数与感

物之所感,数可通之。

古以律吕感其声,今以频率感其声,皆所以明物之感也。

象数与用

物之有用,数以制之。

古以权衡定其用,今以计量准其用,皆所以明物之用也。

象数与流

物之所流,数可循之。

古以驿站计其流,今以数据测其流,皆所以明物之流也。

象数与传

物之所传,数可纪之。

古以谱牒纪其传,今以数据录其传,皆所以明物之传也。

象数与化

物之所化,数可推之。

古以气数推其化,今以数学演其化,皆所以明物之化也。

四、象数与五论

象数与阴阳

阴阳有数,数分阴阳。奇数为阳,偶数为阴。

阳数应天,阴数应地。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,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,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。

阴阳消长,数以纪之;阴阳进退,数以度之。

象数与五行

五行有数,数配五行。

数之行也,如五之运行;数之化也,如十之周流。数之生克,应五行之生克;数之乘侮,应五行之乘侮。

象数与干支

干支有数,数应干支。

干支之数,所以纪年月日时,所以推吉凶悔吝。数在干支,理在其中。

甲己之年丙作首,乙庚之岁戊为头。数之推也,应于干支。

象数与三易

三易有数,数应三易。

数之变易,所以推物之化;数之不易,所以观物之本;数之简易,所以执物之纲。

象数与解字

解字有数,数在字中。

《说文》五百四十部,部首之数也;《广韵》二百六韵,韵部之数也。数以统字,字以载数。

字之笔画,奇偶有别;字之结构,阴阳有分。数以解字,字以明数。

五、象数之用

以数度物

物之大小,以数度之;物之轻重,以数量之;物之远近,以数计之。无度则物不可知,无数则物不可用。

以数推事

事之吉凶,以数推之;时之宜忌,以数定之;势之进退,以数决之。推数而知几,度数而明变。

以数通神

数之极也,通于神明。大衍之数,可以揲蓍求卦;河洛之数,可以观象明理。数通天地,理贯古今。

六、执数之道

古之先贤,以河洛之数度天地,以大衍之数推阴阳,以干支之数纪岁时。此古之执数者也。

今之学者,以数学量万物,以统计推人事,以数据传信息。此今之执数者也。

古今之道,其揆一也。皆所以度物、推事、通神者也。

执数者,能知物之量;知量者,能明物之性;明性者,能成物之用。

七、象数总要

象数者,物之量也,物之度也,物之序也。

河图定其体,洛书致其用,大衍推其变。

数有阴阳、奇偶、生成、天人之分。

由有时数、地数、气数;形有长短、大小、轻重之数;感有色数、声数、味数、触数;用有剂量、穴数、节数、筹数;流有里程、数量、度数之数;传有世代、交易、岁月之数;化有年数、次数、周数之数。

数与阴阳相表里,数与五行相配属,数与干支相经纬,数与三易相贯通,数与解字相发明。

执象数之道,可以观天地、察万物、应人事、通古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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